1.高州的过去是怎样的?

2.广东省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分析

高州的过去是怎样的?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天气_广东茂名市高州市天气预报

高州历史 距今6500万年前,在高州西部的平原地带,原是一个望无边际的内陆湖泊,这个湖泊从镇江镇的东北部起,经过石鼓、至泗水、分界的西部,一直延伸到茂名市的金塘和电白县的羊角等地。湖呈带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湖面上,鳞光闪闪,碧波荡漾。湖中生活着龟鳖类、鱼类、螺蚌类等水生动物。湖岸上,树木葱郁,枝繁叶茂,一派生机盎然的南国风光。 2600万年前,由于地壳的变动,地表逐步上升,湖水变浅。再经几度沧桑后,原来那望无边际的湖泊,逐渐沉积为河网纵横的平原盆地。那些生长在湖中的鱼鳖类动物,由于缺水全部死亡,其尸体逐渐被淤泥覆盖。在缺氧条件下,经过漫长的化学变化过程,逐步变为化石。在石鼓至泗水一带,发现大量湖中的生物化石。那些被泥土覆盖在地层下面的植物群体,则演变为煤炭。 高州中部及北部的丘陵山地一带,由于地壳比较稳定,地形变化较小。在这宽广的丘陵地带里,浓荫连绵,古树参天。在浓荫下,生活着许多巨型的哺乳动物。在这些动物中,比较突出的有长鼻类的东方剑齿象、纳犸象;有食肉类的鬣狗、黑熊;有偶蹄类的野猪、鹿、羊;还有灵长类的古猴、猩猩、猕猴等等。这里,处处猴啼鸟鸣,燕语莺歌,热闹非凡。 距今200万年前,地球出现第四纪冰川期,使各地的天气十分反常。这时期部分动物适应不了气候的变化,加上自然界的食物减少,这类动物便被大自然淘汰。过去在建设高州水库时,在工地上曾出土了数件纳犸象牙化石,形成时间约在100万年前。 1万年前,高州就有了人类活动。在南部的祥山镇出土有两件穿孔石球,是当时旧石器时代晚期制作和使用的捕猎工具。这是高州发现最早的石器工具。新石器时代,高州出现了多处人类聚居点。目前,高州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处,新石器文物出土点11处。出土有石斧、石锛、石环、石珠等磨制石器,还出土有陶纺轮、陶网坠等原始陶制品,距今约4000年至6000年。高州先民在原始社会里,开始步入人类文明社会,并以部落形式维系着原始社会组织。先秦时期,高州归属于西瓯、骆越部族。 秦统一岭南后,设南海、桂林和象郡,高州市当时处于桂林和象郡之间,即中北部属桂林郡,南部属象郡。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置交趾部合浦郡,郡治今合浦市,郡内置高凉县,县治在今阳江市北30公里,今高州南部时属合浦郡高凉县,北部属苍梧郡端溪县。东汉末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孙权析合浦郡高凉县分置高凉郡(治所今恩平北)和高兴郡(治所今阳江西)。高州市南部时属高兴郡,北部属苍梧郡端溪县。 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高兴郡并入高凉郡,郡治在安宁(今阳江西30里白沙)。东晋永和七年(351),苍梧郡增设晋康等郡,高州市当时北部属晋康郡端溪县,南部属高凉郡高凉县。晋康郡、高凉郡同隶广州。 南朝梁大通中(公元528年),梁平俚洞置高州,州治在今阳西县。南朝梁大通中(公元530年),置电白郡,郡治在今高州长坡旧城,属高州;同时在今化州升罗州县为罗州,今高州市西部、西南部属罗州高兴郡;北部属泷州梁德郡;中部、东部属电白郡,南部属南巴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电白郡、海昌二郡置电白县,废连江、南巴二郡置连江县、南巴县,隶高州,高州治所仍在高凉县(今阳江西)。废高兴、石龙二郡置石龙、吴川县。开皇十八年(598)增设茂名县,三县均隶罗州。今高州市中部、西部属电白县、南部属南巴县、西部属茂名县、北部良德县。隋大业三年(607)高州、罗州被废,复置高凉郡,治所在高凉县(今阳江西),今高州市属高凉郡。 至唐武德四年(621)废高凉郡,电白、连江等县隶广州,武德六年复置高州,州治仍在阳江,延至唐贞观二十三年(646),高州治迁良德县(今高州东北)。开元元年(713)高州治所又迁连江县(今电白马踏),唐天宝元年(742)改高州为高凉郡,郡所保安城(连江改名,今电白马踏),仍辖良德、电白、连江三县。乾元元年(758)高凉郡被废,复称高州郡。至大历十一年(776)迁州治至电白县城(今高州长坡旧城),领电白、良德、保宁三县,一直延续到北宋初年 其中良德县的历史如下:南朝梁在信宜东北置泷州梁德郡,今高州市东北属此郡。南朝陈永定二年(公元558年),在今高州东北境内析置务德郡,县治今高州市东岸镇东,隋开皇九年(589)废务德郡置良德县,时隶泷州(大业三年607年废泷州置永熙郡),唐武德六年(623)划归高州。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置南宕州,治所在今广西博白,贞观初移玉林;唐贞观八年(公元635年),南宕州改称潘州,州治迁至茂名县城(今高州城区),潘州辖茂名、潘水、南巴三县。贞观十七年(643)潘州被废,茂名县归高州。永徽元年(650)复置潘州,州治仍茂名县城,潘州辖茂名、潘水、毛山、南巴等县,后省潘水县,开元元年(713)改毛山县为潘水。 而茂名县历史如下:隋开皇十年(570)置,当时归罗州管辖,唐武德五年(622)茂名县划归高州,永徽元年(650)归潘州。潘水县历史如下:唐武德五年(622)析南巴县增置,治所在今高州分界一带,贞观二十三年析潘水县置毛山县,治所今吴川博铺。 天宝元年(742)潘州改为南潘郡,治所仍在茂名县城。乾元元年(758)废郡复州,潘州又复置,潘州领茂名、潘水、南巴三县,一直延续至宋开宝五年(972)废弃。 今高州的中部、西部当时属茂名县,南部属潘水县(后曾并为毛山县),北部属良德县,中部、东部属电白县。 后梁开平元年(907)茂名县更名为越裳县,龙德三年(923)复茂名县,属南汉。 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废潘州,潘州并入高州。南巴、潘水二县并入茂名县,省良德、保宁二县并入电白县,均属高州。景德元年(1004),废高州,其属县归窦州,治于茂名县。三年复高州,茂名、电白县还属,复治信宜县。熙宁四年(1071),并窦州入高州,领茂名、电白、信宜县,属广南西路。此时的高州境内便成为一州两县所在地即高州及茂名、电白县。 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改高州为高州路安抚司;领县不变,同属湖广行省海北海南道。高州路治于大德八年(1304)由电白县迁茂名县(今高州城)。至正十五年(1355)还治电白县。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高州路为高州府,洪武七年降为州,茂名县撤销并入高州。九年高州复府。洪武十四年,复茂名县。至此高州府领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化州及其辖县吴川、廉江。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电白县迁神电卫(今电白电城镇),高州府治从电白县迁茂名县,隶广东行省。原高州及电白治所附近一带地域,拔为茂名县管辖,这便成了今天高州的基本地域。 清代沿明制此时高州府辖有化州、茂名、信宜、电白、吴川、廉江等一州五县,属高阳雷道,府治茂名县。由于高州辖地较大,地理位置又处于战略要冲地带,因此便把高州府称为广东下四府之首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撤高州府,广东省派出高州绥靖处,驻茂名县高州城,领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六县。民国三年,撤高州绥靖处,设高雷道,治所在茂名县,辖原高州府、雷州府、阳江直隶州属下11县。九年(1920),撤道,派出高雷善后处,治所与高雷道同。民国十四年(1925),撤善后处,派出南路行政公署,驻茂名县。十五年,又改为南路绥靖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11月,广东派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茂名县,辖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阳江、阳春和梅箓管理局。民国二十七年派出南路行署驻茂名县,管理第七、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六年(1947),原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八专署行政督察区,治所和辖区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底,茂名县属南路专区。1950年属高雷专区。1952年属粤西行政区。1956年属湛江专区。1958年5月12日,在茂名县南部新建石油城,成立茂名市政筹备处,23日改为茂名工矿区城市筹备处,8月26日成立茂名工矿区市,1959年3月22日,批准茂名市为广东省省辖市,原茂名县改为高州县,属湛江专区。1983年7月,茂名市直隶广东省,辖高州、信宜、电白、化州四县。1993年6月,批准撤销高州县,设立高州市。

广东省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分析

广东省各地由于纬度、距海远近和地形的不同,各地气候有一定差异。首先,广东省年均气温从北向南逐步升高,从粤北平均气温 19℃升至西南雷州半岛的 23℃。从北至南各地平均气温分别为:韶关20.3℃,广州21.8℃,深圳22.4℃,湛江23.1℃。夏季广东各地都处于高温天气,7 月份平均气温都在 28℃~ 29℃左右,南北差异不大。由于地势北高南低,夏季风来自热带海洋,温暖湿润气流长驱直入,全省各地普遍多雨,很少酷热天气。按平均气温高于 22℃为夏天计算,西南部雷州半岛夏季长达 7 个月,往北夏季天数减少,珠江三角洲夏季 6 个月,粤北夏季有 5 个多月。1 月份是全年气温最低的月份,广东省内冬季气温差别较大,其规律仍是从北到南逐步升高。1 月份平均气温从粤北的 9℃逐步升高到雷州半岛的 16℃,南北相差 7℃。广东全省 1 月份气温大多数都在 10℃~ 20℃之间,一般来说温暖宜人,但每年有 5 ~ 6 次北方寒潮(24 小时内气温下降 10℃以上)侵入,影响全省大陆,所以广东冬天也偶有奇寒,有霜冻现象。寒潮从北至南逐步减少,极端低温从北向南逐步升高。北部连县极端低温为-8.9℃,韶关为- 4.3℃,广州为 0℃,深圳为 0.2℃,湛江为 2.8℃。英德以北山区霜冻期有 60 天以上,往南霜冻期逐步减少,英德以南至西江——清远——紫金一线之间,霜日约 30 天,南部沿海地区霜日一般只有 1 ~ 10 天,早上偶有轻霜。按每候(5 天)平均气温低于 10℃为冬天计算,广东没有气候学严格意义上的冬天。广东省各地热量分布也有所不同,年辐射平衡数值北部为 54 千卡 / 平方厘米,依次向南递增,达到 65 千卡 / 平方厘米。全省除粤北连山外,绝大部分地区日温≥ 10℃的连续积温都在 6000℃~ 8000℃以上,10℃的持续期一般超过 300 天。

由于受各种地理因素的影响,广东省地形多样、地势多变,产生了区域性小气候和垂直气候的变化。随着海拔的增加,各种气候因素一般都呈规律性变化,如气温随海拔增加而递减,降水量随海拔增加而增加。广东省北部山区各县年平均气温垂直递减率为 0.61 ~ 0.72℃ /100 米之间,由于受地形因素的影响,在气候上各地之间存在较明显的差异,形成了各种山地小气候。高大的山脉往往是气团和锋面活动的障碍,在山脉的东南坡面往往为多雨区,而西北坡则为少雨区。另外,由于山脉的影响,在冬季由北向南入侵的冷空气受山地阻隔而下沉,使温度降低,在向南开口的盆地或倚北地形,冬季高峻山地阻挡冷空气南侵,夏季承接东南季风带来的丰富的热量和降水,因而这些地方往往形成温暖湿润、年变化较小的良好小气候。

广东省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南岭山地,向南逐渐降为低山、高丘陵、低丘陵、台地、平原。广东的山地均属于中低山地,以东北至西南走向为主,其次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相互形成弧形山地,只有少部分为东西或南北走向的山脉。北部山地为南岭山地,东部山地大多由与海岸平行的山脉组成,从沿海向内陆依次排开。丘陵分布在山地周围,与山地相连成片,是山地的延伸。盆谷地交错分布于山丘之间,多由地质构造凹陷和断裂经剥蚀和冲积而成,其走向往往与山地走向一致。较大的山间盆地主要有粤北的南雄、韶关、连州、星子、英德等盆地;粤东的灯塔、兴宁、梅县、五华等盆地;粤西的怀集、罗定、新兴、阳春等盆地。广东省平原主要分布于各大江河的下游,由河流冲积物发育而成,主要有位于东、北、西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是全省最大的平原,其地势低平宽广,水网密布;其次为韩江、榕江、练江下游的潮汕平原,还有粤西的鉴江平原和漠阳江平原。

从广东省的光热资源分布和地形走向可以看出,广东省光热资源随着地形的走向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从低海拔到高海拔、从背风面到迎风面、从阳坡到阴坡,总体上具有递减的趋势。也就是说,广东省光热资源自东南部的雷州半岛至潮汕平原连线到西北的清远北部、韶关、肇庆西北,总体上呈递减趋势。

水稻是广东省大宗粮食作物,也是广东省农用地分等的基准作物。根据国家计算出的广东省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分析广东省水稻的光温生产潜力指数,不难看出,自东南部的雷州半岛至潮汕平原连线到西北的清远北部、韶关、肇庆西北,总体上呈递减趋势。其分布规律与广东省光热资源的分布规律基本一致,且韶关市水稻光温生产潜力指数突高的小异常,也与韶关盆地小气候异常相吻合。

土地利用水平反映农用地潜力的发挥程度,由于不同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的最大产量不一样,虽然相同二级区内和最大产量水平相近的二级区间的土地利用系数的高低反映了指定作物产量水平的高低,但最大产量水平差异较大的二级区之间的土地利用系数的高低仅反映各地农用地潜力的发挥程度。从广东省二级区最大产量及最大“产量-成本”指数表可以看出,潮汕平原和雷州半岛地区水稻的土壤生产潜力最大,接近 700 千克 / 亩;其他二级区之间相差不大,在 630 千克 / 亩左右。考虑到冬种作物,潮汕平原的冬甘薯的最大产量远远高于其他二级区,造成潮汕平原水田粮食作物的最大产量高居省内首位。

广东省水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 70% 左右,水稻是全省的大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全省的80% 以上;旱地仅占 27% 左右,主要分布在湛江和清远,其他零星分布在省内各地。因此,水田利用水平的分布规律基本代表广东省农用地利用水平的分布规律。纵览广东省水田利用系数等值区表,可看出全省水田利用水平有以下分布规律:

(1)粤北二级区(除部分石灰岩地区)、粤中南二级区、粤西南二级区以及粤东沿海二级区的大部分地区,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水稻耕作栽培技术成熟,经营管理水平高,投入高,作物单产水平高,水稻平均单产可达 440 千克/亩左右,土地利用水平居全省中上水平。其中,高州市、信宜市、南雄市、仁化县、梅县、梅江区、兴宁市水稻平均单产达 550 千克/亩以上,综合土地利用系数大于 0.75,是广东省高产、稳产地区。

(2)潮汕平原二级区平原由韩江、榕江、练江下游冲积而成,是省内第二大平原,区内除惠来外,农业生产集约程度高,水稻平均单产 480 千克/亩左右,其中,揭阳的榕城、揭东、潮州的潮安水稻单产大于 500 千克/亩,是省内著名的农业高产区。但是由于该二级区水旱作物的最大产量位于全省之首,导致该区的土地利用水平仅处于全省中上水平。

(3)雷州半岛地区(湛江地区)、石灰岩地区(英德、连山、乐昌、乳源县、清新北部等)以及部分山区县(大埔、陆河、揭西等)由于水源缺乏或土壤条件较差,受土壤条件和水利设施不足的限制,土地利用水平低下,水稻平均单产仅 360 千克/亩左右。尽管雷州半岛地区是广东省光热条件最好的地区,光温生产潜力大,但因降水少、蒸发大、水源缺乏,水稻产量水平低下。

(4)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尤其是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虽然地处广东省最大的河流冲积平原,地面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水稻耕作栽培技术成熟,历史上曾是广东省的主要粮食生产区。但近十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该地区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受比较利益的影响,农民粮食作物种植粗放,水田基本不冬种,土地利用水平偏低,水稻平均单产水平只有 360 千克/亩左右。

(5)佛冈、清远、清新、龙门、五华、丰顺等处于粤北和粤中南两个二级区的过渡区,划为粤中南二级区。由于两个二级区熟制和最大产量不同,粤北水田为两熟,粤中南为三熟,造成虽然与相邻的县(区)水稻产量水平相差不大,但却处于相邻的两个等值区。

农用地经济系数反映农用地生产经济效益水平,是单位投入的产出效果评价。农用地产量高,效益不一定高。因此,农用土地经济系数与农用地质量及社会经济条件不呈正相关关系。水田经济系数的分布规律基本代表广东省农用地生产的经济效益水平分布规律。广东省水稻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物质费用和用工作价两大部分组成,物质费用主要包括种子秧苗、农家肥、化肥、农膜、农药、畜力、机械作业、排灌、折旧、小农具购置修理和其他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分布在全省上千个农户多年的调查数据,常规水稻的物质费用平均在 170 元 / 亩左右,各地变化幅度不是很大。而用工作价取决于用工量和劳动日工价,全省劳动日工价平均为 18 元左右,地区劳动日工价介于 14 ~ 28 元;用工量平均 12 个左右,各地用工量在 6 ~ 18个之间变化。全省常规水稻平均生产成本为 380 元 / 亩左右,珠江三角洲二级区由于用工量少,生产成本为 360 元 / 亩左右;粤东沿海二级区平均为 365 元 / 亩左右;粤西南二级区平均为 390元 / 亩左右;潮汕平原二级区平均为 400 元 / 亩左右;粤北、粤中南、雷州半岛二级区平均为410 元 / 亩左右。综合全省水稻产量和投入水平,可看出全省水田生产效益水平有以下分布规律:广东省北部土地经济系数普遍较高,基本在 0.6 以上;中部和南部地区土地经济系数普遍较低,基本在 0.6 以下。粤北二级区经济水平不太发达,农民主要以土地为生,整体投入、产出水平都较高,经济系数基本处于 0.6 以上。其中,连南、蕉岭、兴宁、梅县、龙川、翁源、梅江区、南雄等地的经济系数达 0.7 以上。粤中部和南部地区,除高州、信宜、高要、揭东、揭阳、番禺、封开、阳西、雷州、徐闻、海丰等地因为产量高或成本较低等原因经济系数大于 0.6 外,其余地区经济系数基本小于 0.6,部分还不到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