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怎么防治最好_重污染天气怎么防治
1.防治雾霾天气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2.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什么措施
3.深入推进什么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4.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5.新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新乡市污染预警)
防治雾霾天气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防治雾霾天气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关注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空气质量预报,了解当天及今后几天的污染状况,参考预报情况安排出行。
2、根据霾的严重程度分类应对。轻度霾天气时,适当减少户外活动;中度霾天气时,减少户外活动,避免户外锻炼,外出时可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重度霾天气时要避免户外活动,必须外出时须佩戴具有防霾功能的口罩,外出回来要及时清洗面部、鼻腔及裸露的皮肤。
3、在室内环境中,首先是控烟,不要在室内吸烟,避免接触二手烟。家中尽量减少油烟产生,避免增加室内PM2.5的浓度,做饭时要提前开机和延迟关闭油烟排风,尽量减轻燃料燃烧造成的污染。合理通风换气,可在室外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情况下择机开窗通风。重度霾污染天气时,有条件的家庭同时开启空气净化器。
4、饮食清淡多喝水。
减少室外活动的具体措施包括:
1、合理安排户外活动时间:尽量避免在雾霾天气中进行户外活动,特别是避免在雾霾最严重的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可以选择在雾霾较轻的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如早晨或傍晚。
2、做好防护措施:如果必须进行户外活动,应做好防护措施,如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以减少吸入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增加室内活动:在雾霾天气中,可以选择在室内进行活动,如阅读、学习、健身等。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室内时,应保持空气流通,避免长时间关闭门窗,以减少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总之,减少室外活动的具体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以保护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因此,佩戴防雾霾口罩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雾霾天气中,口罩可以有效地过滤掉空气中的颗粒物和其他有害物质,保护人的呼吸系统和肺部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什么措施
环保部就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出以下措施: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
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实施联防联控;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深入推进什么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环境污染防治。
我们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消除重污染天气
1、在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上,这十年,淘汰老旧和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3000万辆。目前中国新能源车保有量稳居世界第一。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也实现从国四到国六的“三级跳”,油品质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强度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上,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成效。
以钢铁行业为例,2013至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增加27%,而企业数量减少20%,平均规模提升56%;目前,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先进的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技术体系,约6.8亿吨粗钢产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当发布**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城市管理系统直接负责的市政、市容、园林施工项目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城市管理系统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加大对露天烧烤巡查处罚力度。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主要内容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增加“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城市管理系统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内,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的内容。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主要内容在三级响应、二级响应基础上,增加“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的日常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暂停执行,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新乡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新乡市污染预警)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未来一周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将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根据《新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市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绩效先进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水泥窑、砖瓦、燃煤电厂仍按照我市10月30日0时启动的轻中度污染管控要求执行,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企业对照轻中度污染管控要求和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从严执行,其他企业应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橙色预警相应级别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扬尘源减排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调度指令科学安排清扫保洁工作方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督检查。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停工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监督检查。
移动源减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主城区环路以内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市控车办持续开展重型车辆尿素使用情况,油品、尾气抽检工作。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工业企业厂区和物流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除值班、执法执勤、应急等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洁净型煤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地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攻坚办将根据报送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670699
2021年11月2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