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制度_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1.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2.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及措施
3.定州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保定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哪个部门负责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别用**,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除原有预警分级标准要求外,接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需发布**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需分别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级预警经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发布,级预警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向社会统一发布。预警出现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装置,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当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时,启动蓝色预警,当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以上时,启动**预警,当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启动橙色预整。当预沉城市A0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以上,目A01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以及上或预沉A01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三个级别及措施
该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各级预警的措施如下:
1、**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或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3、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定州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保定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0月28日至31日我市地面为均压场,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淅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民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各工业企业做好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焦化、砖瓦窑、日用玻璃行业9家企业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7-31日污染过程的通知》落实减排措施。其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_、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哪个部门负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当地市政府负责主持启动应急,具体到下面可以由各部门进行进一步细致的启动处理。
根据环办函[2014]1461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
没有制定应急预案且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政府,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的要求,应急预案印发时抄送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或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报备预案,并依据预案对预警发布、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预案编修过程中以及发布实施后组织演练,通过推演检验流程,通过分模块、分科目、综合演练分解任务、检验效果。
地方政府要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次年5月份对前一年应急预案编修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成本,评估结果要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将汇总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发布实施应急预案的地方政府要结合演练和应对实践,每年8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梳理分析工作,重点从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体系的完备性进行分析。需要重大调整的,在10月底前完成修订并报备。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