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管控时间_今年重污染天气防控
1.1月19日高碑店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保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通知(10.28)
3.绵阳主城区20%机动车限行措施在执行吗?
4.邯郸重污染天气预警什么时候解除(河北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
1月19日高碑店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结合市环境监控中心、市气象台及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月20日起,我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弱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移动源管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严控渣土车运输。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镇街、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秸秆、垃圾露天焚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碑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晚19: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5: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市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联系电话:0312-2827700
邮箱:gbddaqiban@163.com
高碑店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保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通知(10.28)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预计10月28-30日,我市高空受脊区控制,地面为均压,风力偏弱、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整体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于10月28日14: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在落实10月26日市大气办《关于继续实施不利气象条件强化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基础上,按照本地、本部门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2020年的《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各县2021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
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矿山、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
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紧盯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县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
绵阳主城区20%机动车限行措施在执行吗?
绵阳主城区20%机动车限行措施在执行吗?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不执行市主城区20%机动车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时做好健康防护。
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尽量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预留应急床位,医疗专家组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分析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摄氏度。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根据应急减排清单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在城市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每天至少进行3次冲洗或洒水作业。
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限制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
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邯郸重污染天气预警什么时候解除(河北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0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拓展信息: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应急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3、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4、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白天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5、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6、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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