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_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内容
1.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2.邯郸峰峰矿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最新通知
3.定州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保定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几级?
三个。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除原有预警分级标准要求外,接到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需发布**预警,接到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需分别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于秋冬季较常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必须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提高城市大气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大气污染的程度,缩短重污染天气的时间。一旦发现有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情况,能够有效的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污染的程度。如果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就可能造成大气污染情况的发生。
人民网-江苏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调整预警分级标准
邯郸峰峰矿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最新通知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我市高空逐渐转为脊区控制,地面受弱高压后部偏南风影响,污染物持续积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心文件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7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区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问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染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其他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
三、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五、全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六、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滏阳东路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区对口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定州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保定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10月28日至31日我市地面为均压场,受偏南风影响,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淅积累,我市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市民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各工业企业做好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市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焦化、砖瓦窑、日用玻璃行业9家企业按照市大气办《关于应对10月27-31日污染过程的通知》落实减排措施。其它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_、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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